第二十八条 我校“体育教育”专业的录取原则是:
省内招生录取原则:文化(不分文理)、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,按照综合成绩[综合成绩=专业成绩+(文化成绩-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)÷7.72]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。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(不分文理)成绩较高者。
省外招生录取原则:文化(不分文理)、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,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(不分文理)成绩较高者。
第二十九条 我校“体育教育(校园足球人才)”专业的录取原则是:文化(不分文理)过线、体育专业成绩不低于70分的情况下,按照综合成绩[综合成绩=足球专项成 绩×2.5+(文化成绩-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)÷7.72]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(不分文理)成绩较高者。
招生网址:http://zsc.ynnu.edu.cn/default.aspx